大山村农家乐_石台馨硒农家乐
近日,一则关于乡村游的连续报道引发大家的关注。南方某地为了发展旅游,要对辖内旅游干线两侧进行规范管理,既包括将旅游干线两厢的黄土复绿、广告牌摘除、空心房取缔,也要求对这一区域可视范围内农业大棚进行整改退出。农户们担心自己的大棚建设、土地流转入投入“打了水漂”,业内人士也在探讨扮靓旅游为何要拆除大棚。所幸,当地有关部门明确表态,包括农业大棚在内的农业设施,在整改过程中不能搞“一刀切”式的强制退出,更不能强制拆除。得知这一消息后,农户们表示,终于可以放心投入到农业生产当中去了。
近年来,我国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呈现“井喷式”发展。数据显示,2016年,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近21亿人次,营业收入超过5700亿元;2017年这一产业内的各类经营主体已达33万家,营业收入近6200亿元。加速度的发展势头,却难以回避产业发展面临着的问题,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条件较差、公共服务水平不高、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够等状况,亟待改善。
乡村游要有“农味儿”,必须坚持以农业为基础的发展定位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,来自于对农业功能的拓展,农业的多种功能体现为不仅能通过农产品供给来“养胃”,还能通过乡村旅游来“养眼洗肺,解乏去累”。理想的状态是,从农业这一基础出发,通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,带动特色种养产业发展,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好局面。而不是片面追求乡村基础设施的“高大上”,建成和城里一样的宽街大道、高楼大厦实不可取,因为没有了“农味儿”,乡村旅游也就失去了特色。
开发农家乐是好事,但是不能违背初心。我们要本着乡村旅游游的是“绿水青山”,寻的是“快乐老家”,忆的是“游子乡愁”,无论何时不该忘记,农业、农村、农民才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依托。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离不开资本、人才、管理等现代要素,农家乐不能光让老板乐,关键还得让农民乐,资本下乡要带动老乡,不能代替老乡,更不能剥夺老乡。要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,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,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增收,共享发展成果。